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9号《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642,401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09.2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8,676,795.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1,323,113.51元。以上募集资金于 2019年 11月 18日到账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9)01063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0号《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960,526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7,913,170.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52,086,733.70元。以上募集资金于 2021年 10月 14日到账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1)01099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19年 11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631558756,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专项账号为
(2)2019年 12月,公司与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6174。
(3)2020年 1月,公司分别与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微电子”)、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为 1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3616。
2020年 2月,公司分别与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支行专项账户为 700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63166454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专项账户为 。
(1)2021年 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专项账户为 。
(2)2021年 11月,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专项账户为 63361415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专项账户为 129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营业部专项账户为
9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专项账户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专项账户为130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专项账户为51,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专项账户为
(3)2021年 11月,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专项账户为 02358。
(一)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84,867,554.45元,其中高端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投入 229,857,609.18元,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已投入55,009,945.27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284,867,554.4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9)010679号专项审核报告。2020年 2月 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0年 3月 23日前置换完毕。
截至 2021年 10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505,323,466.50元,其中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四期)已投入 38,878,297.90元,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已投入 464,504,668.60元,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三期)已投入 1,940,500.00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505,323,466.5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21)011090号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 12月 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1年 12月 22日前置换完毕。
2020年 7月 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1年 5月 31日,已经全部归还。
2021年 12月 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1年 12月 20日,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万元。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已偿还流动资金 43,739.80万元。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1.2019年 11月,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867.68 万元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198,132.31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1,176.59万元。截至 2022年 6月 30 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9,163.6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422.61万元。 2.2021年 11月,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99.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791.32 万元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845,208.67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469.15万元。截至 2022年 6月 30 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8,559.1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0万元,其中已归还 43,739.80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 305,675.11万元。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84,867,554.45元,其中高端 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投入 229,857,609.18元,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已投入 55,009,945.27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284,867,554.4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9)010679号专项审核报告。2020年 2月 21日,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0年 3 月 23日前置换完毕。 截至 2021年 10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505,323,466.50 元,其 中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四期)已投入 38,878,297.90元,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464,504,668.60元,高精 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三期)已投入 1,940,5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505,323,466.50 元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审字 (2021)011090号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 12月 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1年 12月 22日前置换完毕。
2020年 7月 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年 5月 31日,已全部归还。 2021年 12月 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年 12月 20日,已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万元。 截至 2022年 6月 21日,已偿还流动资金 43,739.80万元。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已将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的账户注销,账户